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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員依據出埃及記3章、摩西與神相會的經歷說明:一、神是真實的神;二、神可以為人所認識;三、神尋找人;四、神也差遣人。神藉著烈火的形態顯現,表明祂的聖潔不是罪人所能承受的。神又揭示祂的聖名為「自有永有的」,說明祂是存有的根源,時空軸無法標示祂的起點或終點,人的理智也無法測度祂的奧祕。但如今神透過新約的中保耶穌,使我們的罪蒙赦免,得以親近神。當聖靈的火燒在我們靈裡,神光輝慈愛的烈焰必要藉著我們照亮世人。
萬有之主(上)
萬有之主(下)